全台籃球迷有福啦!
1主辦單位
新加坡商全球體育衛星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以下稱ESPN衛視體育台)
地址:106台北市光復南路102號7樓
2、參加資格
2.1 所有活動參與者必須閱讀並且同意此規則方有資格參與本次活動。
2.2 活動參與者需年滿18歲(以本活動開始之日起為准),且具有完全
民事行為能力。
以下人員不具備參加本次活動的資格:
(A)主辦方及其相應之母、子公司或分公司管理人員、董事及雇員;
(B)2.2條款(A)中所述人員之配偶/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近親屬;
(C)活動期間生活、居住在中華民國地區以外的參與者;
(D)ESS根據任何合法合理理由認為不適合的其他人員。
2.3凡在本活動中涉及作弊嫌疑的活動參與者,或主辦方有確實的證據
證明認為有舞弊行為的活動參與者,主辦方有權取消其兌換獎品的權
利,並擁有解釋和取消資格的權利。
3、活動週期
活動從台北時間即日起,至2012年3月25日23點59分結束。
4、獎品設置
4.1 獎品說明
(1)大獎2名,獲獎者可免費參與"2012 紐約夢幻之旅-4/5-4/9旅遊行程"
(台北紐約來回機票以及飯店住宿,皆由主辦單位自行決定與提供) 。
4.2 獲獎名單公佈
(1)中獎名單于2012年3月26日在ESS官網網站(espnstar.com.tw)公佈;
也會在2012年3月26日以電話並郵件通知獲獎者。
(2)如果因獲獎者所留資訊不準確、不詳細而導致無法與其聯繫,
主辦方視其為自動放棄獎項,主辦方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補償。
所空出的獲獎名額由主辦方另行抽取。
( 3 )若得獎者因未取得美國簽證或公司與學校無法請假,
必須無異議放棄得獎資格。
(4)各類獎品均不得兌換現金。不得再行轉讓或用於任何其他商業目的;
所有獎品僅限於個人使用。活動參與者理解並同意,活動主辦方有權按照中華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代扣代繳獲獎者依法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5、活動辦法
(1)收看ESPN衛視體育台轉播的每一場美國職籃及超級籃球聯賽,
(2)記下主播於轉播中公布的活動關鍵字(例:ESPN),
(3)將活動關鍵字以手機簡訊傳送至83811,
(4)回答簡訊所問之相關問題,
(5)答對問題就可參加抽獎,
(6)活動結束將抽出兩名幸運兒,獲獎者可參與2012年4/5-4/9 "紐約夢幻之旅",親身至紐約麥迪遜花園廣場,觀看比賽。
6、活動注意事項
6.1 活動參與者保證在活動過程中將按照活動主辦方的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資訊及相關證件、證明。活動參與者提供的個人資訊及相關證件、證明不真即時,活動主辦方有權取消該活動參與者的獲獎資格,且無須給予任何補償。
6.2 2012 紐約夢幻之旅的獲獎者須自行負責申請赴美簽證及相關的申請稅費等支出,ESPN衛視體育台僅負責出具相關證明。如因活動參與者原因導致赴美簽證申請被拒絕,或無法及時申請而無法赴美,ESPN衛視體育台將不承擔責任。本次活動的獎品不得轉讓,對於無法赴美的活動參與者,活動主辦方將不再給予任何獎金、實物或獎品的兌換或補償。所空出的獲獎名額將自活動遞補名單中,依排序遞補。
6.3 獲獎者往返美國的行程安排、在美國期間看球的行程,以及在美國期間的其他行程將均由主辦方或主辦方委託的協力廠商安排;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上述期間內,活動主辦方或主辦方委託的協力廠商將向獲獎者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獲獎者在往返美國期間及在美期間必須完全服從主辦方或主辦方委託的協力廠商的行程安排,並嚴格配合主辦方或主辦方委託的協力廠商的要求。如因獲獎者不聽從主辦方或主辦方委託的協力廠商的要求及安排,而導致任何意外或事故發生,獲獎者將自行承擔相應後果及/或責任,活動主辦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6.4 除相關比賽門票,往返美國機票及在美期間必要的交通由活動主辦方提供外,包括機場稅、燃料稅以及在美國期間的一切個人消費、支出及相關稅費(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酒店相關消費、膳食費用等)須獲獎者自行負責。此外,獲獎者需自行購買在往返美國及在美期間的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活動主辦方不負責提供。
6.5依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者,中獎者應提供個人資料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依法預先繳納獎項價值的10%稅金(非本國籍者為20%)。若中獎人未提供或所提供之資料不實,或拒絕繳納上述稅金者,將視同放棄中獎權益。
6.6 獲獎者在美國期間應當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社會道德及社會風俗;獲獎者自行負責在美國期間的一切言行及後果。因獲獎用者違反當地法律、法規、社會道德及社會風俗而導致的一切後果,將由獲獎者自行負責,與活動主辦方無關。
6.7 獲獎者理解並同意,獲獎者在參加本活動前已完整閱讀了本活動規則;對活動規則已完全理解並全部同意。活動參與者保證,在活動過程中,將完全遵照活動規則的規定參與活動;否則活動主辦方有權取消活動參與者的參賽或獲獎資格。
7、特別聲明
7.1 獲獎者若因活動參與者原因,導致赴美簽證申請不及或被拒絕,主辦單位將視其為自動放棄獎項。本次活動的獎品不得轉讓,對於無法赴美的活動參與者,活動主辦方將不再給予任何獎金、實物或獎品的兌換或補償。所空出的獲獎名額將自活動遞補名單中,依排序遞補。
7.2 獲獎者若拒絕繳納獎項價值稅金,以及機場、燃料稅等稅金,則主辦單位將視其為自動放棄獎項。
7.3獲獎者應當提供能夠證明其年齡的證件(如身份證)或檔(如戶口本)。不能提供以上檔者,主辦方可以單方取消其獲獎資格。
7.4 活動參與者聲明並確認,其身體健康,且在身體方面不存在會妨礙其參加本次活動及獲獎活動的限制。活動參與者允許主辦方及其指定機構在遇到緊急情況時向其提供必要的緊急醫療救助。
8、最終解釋權
活動過程中如因政府法律法規調整或行政命令要求,活動主辦方有權根據上述調整或要求隨時調整活動內容及規則時。活動內容及規則調整時,活動主辦方將另行向活動參與者公告通知相關的調整,但無需征得活動參與者的同意。
ESPN衛視體育台對於涉及獎品以及相關的兌換和促銷活動之一切事宜擁有最終決定權和解釋權,包括但不限於獎品的選擇以及獲獎者的認定。
9、終止
主辦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司法或行政命令的要求以及活動的實際情況,隨時取消、中止或終止“2012紐約夢幻之旅”活動。主辦方對活動的變更毋須提前通知。
10、修訂
主辦者對本規則做出修改時,最新版本之規則將載于ESPN衛視體育台官方網站的相關活動網頁。
11、責任免除
對本次活動的任何參與應被視為參與者認知並完全理解,其將從事的任何活動或者接受的任何獎品存在著傷害(包括但不僅限於終身傷殘和死亡)和社會/經濟損失的風險,原因不僅可能來自參與者自己的作為、不作為或疏忽,也可能來自他人的作為、不作為或疏忽以及活動規則或者所使用之場地或任何設備的狀況,而且,可能還存在參與者在此時尚不知曉或者無法合理預見的其他風險。活動參與者特此承擔與其參加本競賽有關的任何和所有風險及其後果。
活動參與者免除並放棄由於其參加本次活動或其他原因而可能享有的或者在此後產生的、就死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而對主辦方及其指定方,以及它們各自的各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管理人員、員工和代理商以及所用場地的其他所有權人和承租人(如果有的話)提起的任何和所有損害賠償索賠。
12、適用法律
本規則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13、仲裁
因本規則引起的或本規則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仲裁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各方須承擔各自的律師費用和其他費用。
14、不可抗力
活動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或電腦系統故障直接或間接地造成活動主辦方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則活動主辦方將免予履行該義務,並無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法律法規調整、政府命令禁止、因駭客攻擊、電腦病毒影響、系統崩潰、資料丟失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電腦系統故障,及其他自然或人為災害等導致活動無法繼續開展的,且活動主辦方不可預見、無法避免並無法控制的事件。
*公告 3/17 簡訊系統異常退費公告
親愛的球迷朋友,凡於3/17(六),傳送關鍵字"big"並回答"2"(本選項為"控球後衛") ,但系統仍顯示答錯或繼續發送問題之門號,產生之額外費用皆將於活動結束後予以退費。於本時段中,正確回答"2"之門號皆保有中獎資格。惟作業需要時間,退費最快將反映於您下一期帳單中。造成不便,深感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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